本報記者姚建 發(fā)自濟南 近日,山東省濱州市綜治委維護婦女兒童及殘疾人聯(lián)席會議制定出臺了《濱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實施意見》,這是該市出臺的首份多部門合作的反家暴綱領性文件。
該《意見》是根據(jù)國家七部委《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等文件精神,經過前期長時間的反復討論、修改和醞釀而出臺的?!兑庖姟吩敱M規(guī)范了公安機關、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衛(wèi)生局、民政局、婦聯(lián)、共青團、工會等聯(lián)動部門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職能和職責,對相關職能部門在家庭暴力事前、事中、事后的職責分工進行了確定。
《意見》要求,綜治辦負責把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納入平安濱州建設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范圍,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fā)生。
人民法院要加強和創(chuàng)新婚姻家庭涉訴案件審前調解工作,預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處置不當導致的家庭暴力事件的發(fā)生。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或被害人提起自訴的家庭暴力案件,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對因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而導致的離婚訴訟案件,依法判決或調解離婚的,在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住房等方面照顧無過錯方,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公安機關要在“110”報警中心、派出所、交巡警平臺、社區(qū)警務室設立家庭暴力投訴中心、站、點,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接處警工作范圍;將公安民警處理家庭暴力工作列入警務工作考核內容,建立公安干警處理家庭暴力工作制度。
民政部門要依托救助站設立家庭暴力庇護所,為無家可歸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臨時性救助;配合有關部門為接受庇護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醫(yī)療和生活救治、心理咨詢等人文關懷服務。
司法行政機關要將《婦女權益保障法》《山東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作為普法宣傳的重要內容,加強婦女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婦女法律意識;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對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要熱心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委托人申請司法鑒定的,減收或免收司法鑒定費用。
衛(wèi)生行政部門要對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指導和培訓。醫(yī)療人員在診療活動中,若發(fā)現(xiàn)疾病和傷害系因家庭暴力所致,應對家庭暴力受害人進行及時救治,做好診療記錄,保存相關證據(jù),并協(xié)助公安部門調查。
婦聯(lián)要充分利用“12338”婦女維權熱線和基層維權網絡,接待婦女投訴,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詢等幫助;指導婦聯(lián)系統(tǒng)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有關家庭暴力案件時,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積極參與家庭矛盾糾紛調解。
濱州市婦聯(lián)主席鄭玉梅表示,該《意見》的出臺對于進一步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護公民特別是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建立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維護家庭和社會穩(wěn)定起到積極的指導和推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