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時代的來臨,中國互聯網迅速發(fā)展,網民人數迄今已達4.5億人。借助于網絡拓展民意溝通渠道,已成了黨政部門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新選擇。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其各項工作歷來深受網民關注。回應網民的關注,及時暢通網民監(jiān)督法院工作的渠道,是網絡時代法院司法為民的有效途徑??梢?,法院開展“網絡問政”活動有著重要意義,既滿足了網民知情權、監(jiān)督權、表達權、參與權的“四權”現實需要;又延伸了司法的職能,創(chuàng)新了網絡時代群眾工作的新方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筆者認為,保障網民“四權”(即知情權、監(jiān)督權、表達權、參與權),法院需要從理念創(chuàng)新、平臺設計、方式內容、制度建立健全等方面全方位提升“網絡問政”水平。
一是堅持“網絡問政”基本理念。溫家寶總理與網民交流時,帶著“真心、真情、真誠”進行“網絡問政”,與網民對話,體現出尊民、親民、愛民的理念,受到了廣大網友的一致稱贊。因此,法院在進行“網絡問政”時,應本著尊重、平等、互信、真情等基本理念,與網民平等對話,網民才能敞開胸懷、知無不言,才能達到良好的“網絡問政”效果。
二是科學設計“網絡問政”平臺。從“網絡問政”平臺網站上看,各級法院“網絡問政”平臺大多搭建在同級政府官方網站上。但政府部門與法院“網絡問政”從內容到性質畢竟有所不同,過多依賴政府網站進行“網絡問政”,限制了法院“網絡問政”功能的充分發(fā)揮。筆者認為,在法院外網上設立“網絡問政”平臺,既顯示了法院 “網絡問政”的司法屬性,又便于法院設計多元化問政方式與內容。
三是拓展“網絡問政”方式。目前,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相對成熟,可供選擇的“網絡問政”方式有以下幾種:一是民意溝通電子郵箱;二是博客或微博問政;三是QQ在線對話;四是貼吧或留言板;五是網上直播間;六是網絡發(fā)言人。法院在進行“網絡問政”時,可以綜合運用其中幾種形式,以滿足不同類型網民的個性司法需求。
四是豐富“網絡問政”內容。從典型案件或重大案件的立案、審判、執(zhí)行,到涉及涉及民生案件的新法律法規(guī)適用,再到法院干警的作風紀律,都是網民關注的熱點。因此,法院進行“網絡問政”時,應注重問政內容全面多樣,充分地滿足網民的“四權”需求。
五是建立健全“網絡問政”制度體系。網上聽民意,網下做實事。從制度機制建設上看,目前法院開展“網絡問政”還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體系,“網絡問政”顯示出了隨意性、形式性,常態(tài)化、實效性有待加強。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收集、分類、交辦、督查、反饋的網絡問政制度鏈條,形成網上聽民意、匯民智、聚民心的長效機制,才能促進法院與網民通暢、充分、有效的交流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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