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市區(qū)5處保障房繳契稅5年可交易
來源:閩南日報 2012-11-15 編輯:唐麗萍
市區(qū)5個項目可參與回購或取得產權 經濟適用房、可售廉租房產權屬有限產權,購房人不得在享受此類住房產權的同時購買商品房。如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其他房屋,必須先辦理保障房退出手續(xù),或者取得房屋完全產權。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必須在收到市住建局出具的“已繳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證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已完成保障性住房回購證明材料后,方能辦理相關手續(xù)。 記者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市區(qū)共有5個保障房項目中的經濟適用房和可售廉租房在回購和取得完全產權辦理范圍之內。這5個項目為:群裕小區(qū)、瑞景園小區(qū)、惠民花園一期、惠民花園二期、益民花園。其余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城市棚戶區(qū)(危房)改造等項目不在本次《辦法》、《通知》的政策范圍之內。 數據顯示,目前市區(qū)共有3400多套已出售的保障性住房。群裕小區(qū)、瑞景園小區(qū)、惠民花園一期、益民花園已有大量業(yè)主入住,預計在近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惠民花園二期(包含經濟適用房1077套)正在進行掃尾和配套設施施工。在適用《辦法》、《通知》的5個項目中,最遲交付使用的惠民花園一期交房時間為2009年,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但繳交契稅時間尚不滿5年,暫不符合取得完全產權要求。群裕小區(qū)、瑞景園小區(qū)已使用近十年,業(yè)主如欲購買商品房,必須按規(guī)定申請房屋回購,或取得完全產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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