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一鋼琴老師猥褻8名女童判刑5年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8-10 編輯:唐麗萍
今年6月,海滄法院一審認為,余某多次猥褻女童,其行為構(gòu)成了猥褻兒童罪,且他是利用教學之便,猥褻女童多達8人,次數(shù)多達11次,應予以從重處罰。因此,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一審后,余某和受害女童家長均不服判決,均上訴至廈門中院。而近日廈門中院二審認為,一審法院的量刑過輕。于是,余某二審被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9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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