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工資9月發(fā)放個稅按3500元起征
來源:羊城晚報 2011-08-08 編輯:唐麗萍
公告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的投資者(合伙人)9月1日(含)以后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按照稅法等文件規(guī)定,先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全年應納稅額,其2011年度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8/12;后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4/12;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nèi),按照上述方法計算2011年度應納稅額,并進行匯算清繳。(嚴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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