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慣壞了奧運冠軍孫楊?
www.fjnet.cn?2013-11-07 09:31? 醉江南?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奧運游泳冠軍孫楊因無證駕駛汽車,日前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天。(《皖江晚報》11月6日) 讓網(wǎng)民們肯定的是杭州警方快速作為,順應了民意。但看到這則新聞,不禁想起滑冰冠軍王濛打人事情。奧運游泳冠軍孫楊和王濛一樣,在金牌的光輝下曾經(jīng)享受了無比榮耀,可謂是“寵兒”。但為何對法律沒有敬畏感?究竟是誰慣壞了我們的冠軍?值得拷問。 名人出事、犯錯,在當下的社會輿論場,是經(jīng)常被罵得狗血噴頭的。這就要看當事人如何正確面對自己的錯誤,應對洶涌的民意。因為這是一個社會公眾對名胄濫用特權,藐視法律十分敏感的年代,一旦公眾覺得自己的尊嚴感被剝奪,而擁有過多社會資源的名人們在法律面前高人一等,往往社會會呈現(xiàn)情緒苛責。 此前,因為涉嫌無證駕駛被警方發(fā)現(xiàn),孫楊在自己的微博中公開道歉。這封致歉信把“平時忙于訓練比賽”作為事情發(fā)生的理由之一,被廣大網(wǎng)友指責為缺乏誠意。我們不能不承認,孫楊是一位功勛卓著的體育健將,為國家爭得過不少榮譽,是一位國寶級的人物。當然,作為家鄉(xiāng)人,孫楊在浙江的交通肇事,能否受到當?shù)鼐綉械摹⒎戏梢?guī)格的對待,是不少人存疑的。孫楊的這次撞車“意外”,致其暴露了無證駕駛的事實,同時也影射出了他“享受”名人光環(huán)帶來的特殊待遇:無證竟能上路開車,無證照樣代言汽車廣告,無證肇事膽敢編造謊言而不擔心受罰。 名人特權是一種潛規(guī)則。因此,對孫楊的處理,已經(jīng)超越一樁普通交通事故和一件普通違法行為。網(wǎng)絡調(diào)查中,82%的網(wǎng)友認為孫楊“應該接受應有的處罰,此后要吸取教訓”,也從另一個方面反映了社會對法律尊嚴和法律平等的期待。人因身份不同,所面對的裁判體制也不同,“同罪不同罰”折射了“身份社會”的弊端。當前,我們正在建設新的社會關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僅僅是口號,還需要令人信服的實證。孫楊的“被拘7日”,或許可以成為這樣的“好教材”。我們從孫楊事件的最新進展中,也感受到法制的進步。 因此,奧運冠軍孫楊被行政拘留7天,看似處理得重了,實則是法律成為人人平等的社會規(guī)范的象征。但問題是,一次行政拘留就能矯正冠軍的嬌縱行為嗎?對此,民眾保留懷疑。在舉國辦體育的背景下,希望體育總局在重視運動員競技成績的同時,更注重對他們的德育培養(yǎng)。否則,如此冠軍也能是“銀樣蠟槍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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