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龍江省通河縣,私家車只要交完5000元罰款,就可以成為臨時營運車輛,上路載客。家庭困難的車主還能享受“優(yōu)惠政策”。(12月14日《人民日報》)
這一優(yōu)惠政策看上去很美,其實是美麗的陷阱。讓車主越陷越深。
如今罰款是一些部門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本可通過熱情執(zhí)法解決車輛營運問題,卻通過罰款讓各方受益。黑龍江省通河縣用罰款將“黑車洗白”的方法管理出租車,讓不合法的車輛可合法經營。
從通河縣管理者掏苦水中似乎看出,在出租車公司條件還不成熟沒有形成的當下,那么適當交一定的罰款,相當于出租車營運費,讓沒有營運證的車輛上路經營,既方便了市民出行,也讓閑置在家的各種車輛運轉起來,發(fā)揮作用,還加強了管理。
此種黑車洗白的做法似乎是一舉多得,但事實并非如此。通河縣車輛管理職能部門的想法太幼稚,想通過“黑車洗白”的管理方法,獲得罰款的合法利益,讓管理者財源滾滾,財運亨通,并將自己看做了給“黑車”車主帶來福音的菩薩,似乎有替天行道的味道,但卻忽視了道路安全和運政的主要職責,給管理留下了漏洞,給安全留下了隱患。
筆者認為,這是管理者職能異化的一種“養(yǎng)魚執(zhí)法”,是管理職能的缺位,而讓罰款越位,這種增加運營部門收入和福利是其管理職能的變異。對一個沒有出租車公司的縣市,如何進行出租車管理?這是運管部門和政府應該認真考慮和對待的事。運管部門應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對市場進行調研,給政府提供決策的依據,而政府應該將此作為民生問題列入工作計劃,及時提出解決辦法,不能給運管部門留下“黑車洗白”的缺口。
其實,黑車洗白洗掉的是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帶來的是車輛運行的混亂,正是管理職責的缺位,罰款工作的越位,讓行政罰款成了指揮出租車市場的法寶,讓管理卻成了罰款的附屬。如此看來,與其洗白,還不如讓黑車繼續(x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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