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復議能力建設逐步加強。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和充實人員。2006年市政府法制辦增設復議應訴指導處,一些區(qū)縣和行政復議案件較多的部門設立專門機構,人員得到充實。開展行政復議人員業(yè)務培訓,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全市已有606名同志通過考試取得行政復議人員資格證書。創(chuàng)辦《北京市行政復議案例選編》,引導行政復議人員積極開展復議工作研究,逐步掌握辦案規(guī)律,不斷提升行政復議人員能力。推進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北京市行政復議信息管理系統(tǒng)正式啟用,初步實現(xiàn)了全市行政復議辦案、監(jiān)督、統(tǒng)計、評價等各項業(yè)務網(wǎng)上運行。
北京市貫徹落實行政復議法的十年,是實踐行政復議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促進首都和諧社會建設的十年。我們感到,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必須始終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通過復議案件受理和辦理,保障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用人民群眾聽得懂、看得見、易接受的方式開展行政復議工作,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二是堅持有效化解行政爭議。把是否有效化解矛盾作為衡量行政復議辦案質量的重要標準,關注個案效果和社會整體效果相結合,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三是堅持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積極探索和完善行政復議審理機制,保證行政復議權威性、專業(yè)性、公正性;積極探索案件辦理、審理方式的多樣化,發(fā)揮行政復議高效、便捷的優(yōu)勢;探索符合行政復議特點的結案方式,使行政復議在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始終充滿活力。四是堅持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重視對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工作能力;重視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辦案手段的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水平。
二、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fā)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作用的重要意義
行政復議法律制度集合了效率與公正要求,以其高效、便捷、方式靈活、成本低廉等制度優(yōu)勢,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并在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中進一步豐富和完善。黨的十七大把“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列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新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diào)要“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我們必須進一步深刻認識、努力把握行政復議在化解爭議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進首都和諧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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